2025年5月7日晚22时左右,正在上高一的纪某驾驶电动车正常放学回家。行驶至太谷区南山南路交叉口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的摩托车撞致重伤。事发后太谷区交警队迅速出警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后出具了一份双方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
据悉驾驶两轮摩托车的为李某现年15周岁。未成年的李某还未到驾驶机动车的年龄属于无证驾驶。另其驾驶的晋L75870的两轮摩托车逾期未检制动安全性能无法保证。众所周知无证驾驶危害极大。一个未成年人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缺乏相关驾驶经验和技术,驾驶着一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都存疑的,逾期未检的摩托车超速通过路口。是酿成这起惨剧的重要原因。
1.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这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是一个重要因素。
然而太谷区交通警察大队在出警后并未对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做呼吸式酒精检测,也未按照无证,脱审等一系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本起事故造成的原因进行考量,就出具双方同责的责任认定。如此认定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据了解受害人纪某在高一就读,因为此次交通事故导致脚部大拇指被截肢对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摩托车驾驶员李某也是一个未成年。他在完全没有能力下,驶着一辆安全隐患极大的机动车给纪某生活和学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面对此等惨剧太谷区交警大队却各打50大板如此执法谈何公正可言。
望相关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彻查此事给伤者一个交代,给广大交通参与者一个说法。 |